您有正确的金钱心理吗?
小柳和朋友们一起兴致勃勃地骑车去郊游时,她感叹道“要是有了钱,买了车,再出去玩该多带劲!”对此见多识广的老赵却认为“未必!等你有了钱兼有了车以后,就不一定还会有今天的兴趣和劲头了。”
20世纪60年代就有人指出,财富给人带来的愉快并不是按比例增加的。此人甚至还给出一个公式:金钱的效用是按财富价值的平方根增加的,即财富增加三倍,愉快才增加一倍。这个比例是否合适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它说明了金钱在人们心中的价值与其表面的价值并不是完全一回事。一元钱给一个乞丐和一个富翁的“感觉”显然是不同的。同样地,当你获得的金钱从表面价值上来看是在增加时,它带给你的心理价值却不一定随之增加,甚至还可能带来负面的影响。
如果上世纪70年代的一位中国青年可以因为一辆凤凰牌自行车而有两年的快乐感,现在则可能只有两天甚至两个小时。大工业使快乐的有效性递减,快乐的有效期大为缩短。电视广告展示出目不暇接的现代享受,催促着消费品更新换代的速率;电子传媒使人们知道得太多,让无限的攀比对象强入民宅,轮番侵扰。人们对快乐的追赶,永远也赶不上市场上正牌或冒牌的快乐增量。快乐感就在这场疲倦不堪的追逐赛中日渐稀释。
人对金钱欲望的大小,也影响着金钱带来的心理价值。这方面“期望越高,失望越大,不快乐感也就越强”是成立的。某一存款逾百万的人整日愁眉苦脸,别人问他为何忧愁,他感叹说自己太穷。别人不解,说你有百万财富还喊什么穷,他说百万元算什么,比起人家上千万元的来说,自己岂不是个穷光蛋?对“向高标准”看齐的他,我们有理由相信,即使有了千万元,他仍然快乐不起来,因为届时他将会盯住上亿元的。可见,人对金钱的获得,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期望。否则将会导致自己和自己过不去。